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计量转换日会计分录:在转换日,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估,并调整其账面价值,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贷: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同时可能涉及资本公积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期间会计分录:在持有期间,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需要相应调整其账面价值,会计分录为借或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出售时的会计分录: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出售时,需要将其账面价值转出,并将实际收到的款项记入账户,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如果出售时存在增值或减值,还需要涉及所得税的调整,增值时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减值时则相反。
步骤完成后,可以完成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实际情况和当地会计准则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实际操作时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