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等;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遗失的,可以用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代替),同时请注意,车辆购置税的缴纳凭证也是注册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如果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还需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对于公车还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在办理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人还需要交验车辆,对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如小型客车、进口车等,还有其他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方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