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样需要加盖总公司公章,该证明中应包含委托事项、委托人授权范围等要素,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则需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若委托人是其他组织,则需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还需提供总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3、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4、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包括分公司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并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需要提供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5、分公司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如果分公司是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活动的,还需提供租赁发票或租赁凭证等证明材料,还需要提供场地的使用证明文件,如产权证复印件等,如果分公司的经营场所是自有房产,则需要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这些材料都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公章。
完成以上手续后,您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材料,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