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没有预先核准,此项可忽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需要居住证或暂住证)。
3、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租赁的场地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如果是自有场地则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市场统一收银的摊位,还需要市场管理方盖章的摊位证明,如果是网络经营还需要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证明。
4、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可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或直接在工商局柜台领取)。
5、其他相关材料,如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关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话,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相应的委托证明文件,还需要提供经营者一寸照片一张,经营者需要确定自己的字号名称(即店名),并准备多个备用字号名称以防重名,经营范围可以根据自己经营的业务填写,也可咨询工商工作人员获得建议,还需要准备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等证明材料。
所需资料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