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销售的外国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2025-08-07 00
核心提示:在国内销售的外国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简介以符合法规要求,便于消费者了解产品。标识应包含产品名称、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信息等,简介需准确传达产品特点,如某进口巧克力,中文标识可写:“进口巧克力,选用优质可可豆,口感丝滑,香甜可口,保质期至XXXX年XX月”。

是的,在国内销售的外国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在国内销售的外国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食品,无论是国内生产还是进口的,都需要明确、规范地使用中文标识,这意味着外国食品在进口到中国时,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正确标注中文标识,包括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商信息等内容,这样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所购买食品的信息,避免因语言障碍或理解错误而购买到不适合自己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在国内销售的外国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这是合法销售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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