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立分公司的一般步骤如下。
1、前往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分公司是隶属于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其名称必须冠以总公司的名称,并标注其所属行业及行政区划,分公司名称的构成一般为“总公司名称+分公司所在地地名+分公司名称构成语”,如“上海XX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此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
2、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在取得总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准备分公司注册登记所需的材料,向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包括总公司盖章及授权的分公司的负责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总公司盖章的公司章程和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还需要提供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委托书等文件。
3、备案刻章和分公司的税务办理,领取营业执照后,需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章等必要印章,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然后前往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书,申请领取发票等事宜,还需开设银行账户,以便分公司进行资金往来和结算等业务操作。
具体的注册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注册前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